需要金币:![]() ![]() |
资料包括:完整论文 | ![]() |
![]() |
转换比率:金额 X 10=金币数量, 例100元=1000金币 | 论文字数:12959 | ![]() | |
折扣与优惠:团购最低可5折优惠 - 了解详情 | 论文格式:Word格式(*.doc) | ![]() |
摘要:预期违约制度在英国起源,它也是当今众多国家和地区都十分认同的重要合同的相关法律制度之一,其中的违约制度也是现在《民法典》中有关合同部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我国还是首次把这种预期性的违约责任制纳入之前正在行使的《合同法》其中,但也可以从中看出它们还存在着很多的缺点不足跟欠缺。本文主要是针对于目前我国之前在《合同法》中有关预期违约制度的一些相关规定和可能存在问题等内容进行了相应分析,并且给大家提出了一些可能会对于完善这项制度的几点细微意见,也期待可以进一步探究和对于完善这项预期违约制度对于实施我国《合同法》的一些相关规定内容给予些许帮助。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预期违约;救济措施
目录
摘要
Abstract
一、预期违约制度概述-3
(一)预期违约制度的产生级其分类-3
1.预期违约制度的产生-3
2.预期违约制度形态的分类-3
(二)预期违约制度的法律后果-5
1.预期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5
2.预期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5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7
(一)预期非根本违约的构成与救济-7
(二)预期根本违约的构成与救济-8
三、《公约》预期违约制度在国际货物贸易中的运用-9
(一)《公约》预期违约制度在认识上存在的争议-9
1.对预期违约制度的分类不明确
2.对预期违约的救济措施规定不足
3.与不安抗辩权制度区分不明确
四、《公约》预期违约制度对我国合同法的立法启示-9
(一)我国预期违约制度与《公约》 的比较-9
(二)我国 《合同法 》 与 《公约 》 对预期违约制度规定的比较-10
结语-12
参考文献-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