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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营改增”之后,曾经作为地方主体税种、地方主要税收来源的营业税真正退出历史舞台,造成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的现状,地方政府寻找新的主体税种迫在眉睫。本文以地方主体税种的特质和选择依据为出发点,从收入规模、收入增速、税源结构和税收弹性等方面分析现行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得出现行消费税尚不具备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条件的结论。在此基础上,从征税环节、征税范围、是否为价内税和税率结构四方面对现行消费税提出改革意见,使其成为地方主体税种更具现实可能性。
关键词:地方主体税种;消费税;可行性分析
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引 言-1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1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 2 对地方财政体系的认识-3 2.1地方财政收支分析-4 2.2 地方税源结构分析-4 3 地方主体税种选择依据-6 4 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可行性分析-7 4.1 消费税总量分析-7 4.1.1 收入总量分析-7 4.1.2 消费税收入增速分析-8 4.2 消费税税源结构分析-8 4.3 消费税税收弹性分析-9 5我国消费税改革思路:基于地方主体税种的培育-10 5.1零售消费税要素设计-11 5.1.1 改变征税环节-11 5.1.2 改价内税为价外税-11 5.1.3 重组征税范围-12 5.1.4 调整税率-12 5.2改革后消费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优势-13 5.2.1 税基稳定-13 5.2.2 体现受益原则-13 5.2.3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13 参考文献-15 |